12月16日,经市民中心市财政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窗口核实,新乡市购房契税补贴办理时间延长至2017年1月底,想要享受契税补贴政策的市民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
据悉,近期适逢办理购房契税补贴的截止期,更多的市民前来市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为满足2016年12月31日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市民能够享受到契税补贴,办理时间延长至2017年1月底。
据了解,2015年12月22日起我市开始实施购房补贴及契税补贴政策,政策规定,在本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4㎡以下)的各县(市)、区农民或外来人员,市财政给予150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农民还可享受实缴契税50%的补贴;对于新乡市户籍的家庭在市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144㎡以下)的情形,市财政给予实际契税5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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