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31日,记者从我市民政部门获悉,八一前后,我市各县(市)、区的义务兵家属相继领到 发放的2015年度义务兵优待金,这对义务兵家属来说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7月31日,记者从我市民政部门获悉,八一前后,我市各县(市)、区的义务兵家属相继领到 发放的2015年度义务兵优待金,这对义务兵家属来说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7月29日上午,卫辉市举行了2015年度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仪式。全市的200多名现役义务兵家属和今年应征入伍新兵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发放仪式。据了解,今年,卫辉市财政专门拿出700多万元,用于今年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而之前的7月21日,原阳县在市民活动广场进行了2015年度义务兵优待金集中发放仪式。“党的政策真好, 对我们义务兵家属很关心,我一定照顾好家里,让儿子安心服役。”正在领取儿子优待金的张大爷开心地说。
据悉,根据规定,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义务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低工资标准。义务兵优待金由省、市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市各县(市)、区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分别为:城镇入伍义务兵优待金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西工区均为16800元;辉县市、新乡县均为15000元,卫辉市、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获嘉县均为13200元。农村入伍的义务兵优待金红旗区12598元、卫滨区12134元、牧野区13526元、凤泉区11281元、平原示范区8981元、高新区12598元、经开区11333元、西工区10882元、新乡县13559元、获嘉县10882元、封丘县7393元、延津县11333元、原阳县8981元、辉县市11771元、卫辉市10926元。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纳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享受范畴标准是16800元。
市民政局有关人员说,全市共发放义务兵优待金6567.9519万元,由于情况不同,我市各县(市)、区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也不同,发放时间也不同,但要在八一前后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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